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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部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识

    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的基础环节。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,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和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、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,对于坚持预防为主、防治结合的方针,优化城市卫生服务结构,方便群众就医,减轻费用负担,建立和谐医患关系,具有重要意义。为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,扩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宣传,提高广大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的认同,卫生部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识(以下简称“标识”),具体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成立“标识”征集办公室

    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成立“标识”征集办公室,具体负责组织承办标识征集和相关宣传活动。

    二、设计要求

    标识设计方案要充分体现社区卫生服务的内涵与特色,具有创新性;标识必须为图案或字母的结合体,形式简单明了,色彩明快,具有时代感和艺术美感,易于识别和记忆;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及印刷、张贴、胸针等各种场合应用;不能与其他标识近似和雷同。

    中文名称:社区卫生服务

    英文全称:Community Health Service

    英文缩写:CHS

    三、应征作品的提交(详见附件)

    四、征集办法和奖励

    (一)选出部分入围作品在卫生部(www.moh.gov.cn)、全国健康教育工作网站(www.nihe.org.cn)上公示。
    (二)网络反馈有关情况将作为评选标识因素之一。
    (三)奖项和奖励。

    一等奖:1名,颁发获奖证书,奖金20000元;

    二等奖:2名,颁发获奖证书,奖金1000元;

    三等奖:20名,颁发获奖证书,奖金200元;

    (四)最终结果将在卫生部、全国健康教育工作等网站上公布。

    (五)个人或集体(单位)所获奖金的税金和应征费用自理。

    五、法律责任(详见附件)

    六、征集联系方式

    投稿单位及地址: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社区指导中心,北京朝阳区安定门外安华西里一区12楼  邮编:100011
    收件人:张刚、焦艳     联系电话:010-64245502,64244937
    邮 箱:cnheiche@sina.com,jiangsun209@sina.com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卫生部办公厅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六年七月二十七日